我朋友經常提到信託和REIT,但我還不太了解信託到底有哪些種類以及它們之間的差異。查了一下後,覺得有必要把這些知識分享得更清楚一些。



信託是一種法律工具,用來管理資產。由一個稱為受託人(trustee)的人,將資產從所有者那裡轉移過來,並根據所有者的意願來管理這些資產。管理所產生的利益會傳遞給受益人。信託可以管理的範圍非常廣泛,包括資金、房地產、股票、債券、各種企業,甚至藝術品和其他能產生收入的資產。

設立信託的好處在於可以將回報傳遞給他人,而不需要實際轉讓資產。最初主要用於遺產管理,但後來也被用於投資。此外,它還能確保管理符合所有者的意圖,並可能帶來稅務上的優勢。

從類型來看,信託有很多種,比如可撤銷信託與不可撤銷信託,還有根據目的分類的資產保護信託(asset protection trust)、盲信託(blind trust)、慈善信託(charitable trust)、房地產信託(real estate trust)、婚姻信託(marital trust)等等。

設立信託需要涉及三個角色:委託人(settlor,資產所有者)、受託人(trustee,管理者)和受益人(beneficiary,利益接受者)。此外,還需要具備三個要素:明確的意圖、明確的資產以及明確的受益人。

當將信託與REIT(房地產投資信託)做比較時,要說明的是,REIT是一種專門用來管理房地產的信託類型。兩者都沒有法人資格,但基金(Fund)則不同,因為它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,並且是依照較為嚴格的法律成立的。

在泰國,獲得許可成立的信託只有兩種類型:主動信託(active trust,為了產生收益而管理)和被動信託(passive trust,僅持有以達成某些目的)。市場上常見的是REIT,屬於主動信託,專注於房地產投資。

總結來說,信託是一個具有彈性且高效的資產管理工具。如果是管理房地產的信託,就稱為REIT;而受託人管理產生的收益會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給持有人,這也是一個適合想投資大型資產但資金有限的人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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