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家拆解香港首個地產 RWA:LPF 架構下的稅務合規密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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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謝炎岑

一、香港德林大廈地產 RWA 項目核心具體信息

該項目是香港首個獲批的傳統商業地產 RWA 代幣化項目,由德林控股(01709.HK)發起,2026 年 2 月獲香港證監會「無異議函」放行,是香港爭奪全球 RWA 中心的標誌性項目,核心信息如下:

(一)標的資產與架構設計

底層資產:香港中環威靈頓街 92-96 號德林大廈(銀座式商廈),德林控股 2023 年以逾 2.8 億港元購入最高五層及命名權,呎單價超 2.53 萬港元,屬中環核心商區稀缺硬資產;同時獲批的還有投資 Animoca Brands 的私募股權類 LPF 基金代幣化項目。

核心架構:採用 LPF(有限合夥基金)+ 代幣化雙層結構,未直接轉讓物業產權,而是將「持有德林大廈的 LPF 基金權益」進行數字化代幣化。LPF 為香港法律認可的基金載體,其份額拆分、轉讓有成熟法律依據,規避了物業產權處置的複雜程序。

技術方案:香港持牌機構首次採用雙鏈並行,基於 HashKey Chain 區塊鏈協議+ XRP 賬本發行代幣,由 Asseto Fintech 提供技術支持,兼顧合規鏈的監管友好性和公鏈的流動性。

(二)監管審批與合規基礎

審批形式:香港證監會於2026 年 2 月 24 日出具「無異議函」,非牌照/正式授權,是監管對特定業務計劃的「不反對」表態,體現 RWA 早期探索階段的個案審批彈性。

監管原則:遵循「相同業務、相同風險、相同規則」穿透式監管,因代幣代表基金權益,歸入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監管範疇。

持牌要求:德林數字家族辦公室持有第 9 類(資產管理)牌照、德林證券持有第 1 類(證券交易)牌照,為項目合規運營的核心基礎。

審批周期:2025 年 10 月首次披露計劃,2026 年 2 月獲批,歷時約 4 個月,反映香港監管在審慎與效率間的平衡。

(三)項目定位與投資邏輯

核心目標:為合格投資者提供低門檻配置香港核心地產資產的新工具,將原數億港元的中環寫字樓投資門檻降至數萬美元級別,拓寬投資者群體。

資產選擇邏輯:選品符合稀缺性(中環核心商區)、權屬清晰(單一物業無複雜產權糾紛)、規模適中(數億港元估值,試點試錯成本低)三大標準,為後續 RWA 項目提供參考。

非單純融資:區別於傳統地產融資,核心是實現資產流動性提升,同時通過 LPF 架構實現風險隔離。

(四)項目的行業意義

是香港首個傳統商業地產落地的 RWA 項目,此前香港代幣化探索僅集中在金融產品領域;

提供了可複製的地產 RWA 合規範本,明確了資產選擇、監管溝通、技術實施、風險控制的全流程路徑;

驗證了「境外資產境外發行」模式的可行性,為未來「內地資產、香港發行、全球交易」掃清路徑不確定性。

二、德林大廈地產 RWA 項目涉及的稅務問題解析

香港對 RWA 的稅務處理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,結合項目「LPF 基金權益代幣化」的核心架構,稅務處理穿透至底層資產(LPF 基金+商業地產),同時適用香港數字資產、基金、地產相關稅收政策。核心參與方包括項目發起方(德林控股)、基金管理方(德林數字家辦)、代幣投資者、交易平台,各主體稅務處理及核心稅務問題如下:

(一)核心稅務原則:穿透監管,稅歸底層

香港證監會對該項目的定性為「現有基金權益的數字化表達」,未創設新資產類別,因此稅務處理不針對「代幣」本身,而是穿透至底層的 LPF 基金及德林大廈地產資產,適用香港《稅務條例》及基金、地產相關稅收規則,代幣僅作為權益流轉的技術載體,無額外稅種。

(二)各參與方具體稅務處理

1、項目發起方:德林控股

LPF 基金設立階段:德林控股將持有的德林大廈注入 LPF 基金,若為非交易性資產注入(僅為權益重組),未產生實際利潤,無需繳納利得稅;若涉及資產轉讓溢價,溢價部分需按香港法團利得稅 16.5% 計徵。

代幣發行階段:通過 LPF 基金發行代幣融資,屬於基金份額的發售。德林控股作為基金發起人取得的管理費/收益分成,若在香港產生,需計入營業利潤繳納 16.5% 利得稅。

地產持有階段:德林大廈作為 LPF 基金底層資產,產生的租金等收益歸屬於基金。德林控股作為基金合夥人,按合夥比例取得的基金收益,若為資本性收益(非頻繁交易),無需繳稅;若為經營性收益,需合併計入企業利潤繳利得稅。

2、基金管理方:德林數字家族辦公室

德林數字家族辦公室(持有第 9 類資產管理牌照)在該項目中擔任 LPF 基金的投資管理人,極有可能是基金的普通合夥人(GP)或其指定管理方。其從 LPF 基金取得的收入主要分為兩部分,適用不同的稅務處理:

常規管理費:屬於在香港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營業收入,需按 16.5% 法團利得稅計徵,無特殊優惠。

業績報酬(附帶權益):若該部分收益符合香港《稅務條例》下的附帶權益稅務寬免條件,則可享受 0% 利得稅優惠。具體條件包括:

基金屬於「經核證投資基金」(或待立法更新後適用簡化標準);

德林數字家辦在香港提供實質投資管理服務,滿足至少 2 名全職雇員及每年 200 萬港元本地營運開支的要求;

附帶權益源自符合規定的投資交易收益。

若未能完全滿足上述條件,則業績報酬需與常規管理費一樣,按 16.5% 計徵利得稅。

3、代幣投資者(合格投資者)

香港無資本利得稅,投資者稅務處理核心區分代幣交易性質(長期投資/頻繁交易),且代幣作為 LPF 基金權益載體,其收益與基金底層資產收益綁定:

代幣買賣/轉讓環節:若為長期投資(持有代幣為獲取基金分紅/地產增值,非頻繁交易),轉讓代幣的收益屬於資本增值,香港無資本利得稅,無需繳稅;

若為頻繁交易(以套利為目的,多次買賣代幣),收益視為營業利潤,個人投資者按 15%、法團投資者按 16.5% 計徵利得稅。

代幣分紅環節:投資者取得的代幣分紅,實質為 LPF 基金的收益分配,若基金已就底層資產收益繳納利得稅,投資者無需重複繳稅(香港實行單層稅制,股息/基金分紅免稅)。

遺產/贈與環節:香港已廢止遺產稅和贈與稅,投資者將代幣贈與或由繼承人繼承,無任何稅務義務。

4、代幣交易/分銷方:德林證券

德林證券作為持牌證券交易機構,分銷 RWA 代幣取得的佣金、手續費,屬於香港境內的營業收入,需按 16.5% 法團利得稅計徵;交易平台的交易手續費收入同此規則。

5、底層資產:德林大廈地產持有稅務

LPF 基金持有德林大廈期間,需繳納香港地產相關常規稅種,與傳統商業地產一致,不受代幣化影響:

物業稅:按大廈租金收入的 15% 計徵(基金作為物業持有人為納稅主體);

差餉:香港地方政府對物業徵收的常規稅,按物業估值計算,由基金承擔;

印花稅:若基金後續處置德林大廈產權,按香港物業交易印花稅規則計徵(目前香港商業地產印花稅稅率為 15%),代幣化交易本身不涉及物業產權轉移,無需繳納物業印花稅。

(三)項目適用的香港稅收優惠政策

香港為推動數字資產及 RWA 發展,出台了多項針對性稅收優惠,該項目可直接享受,大幅降低整體稅負:

1、代幣交易環節:無印花稅

香港《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 2.0》明確對 RWA 交易給予印花稅豁免,且稅務局 2025 年 7 月已明確: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(VATP)上進行的代幣化金融產品(如代幣化基金份額)買賣/轉讓,免徵印花稅(區別於傳統基金份額交易及香港證券買賣的印花稅規則)。該項目中代幣為 LPF 基金權益的數字化,屬於代幣化金融產品,投資者買賣代幣、平台分銷代幣均無需繳納印花稅。

2、LPF 基金層面:統一基金免稅制度適用

香港通過《稅務條例》及相關修訂,對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給予利得稅豁免。根據香港《2025 年稅務(修訂)(基金附帶稅權益及其他稅務寬減)條例》及相關政策宣言,統一基金免稅制度已擴展至包含數字資產的私人發售基金,相關修訂在 2025 年已推進,並自 2025/26 課稅年度起適用。該項目的 LPF 基金若符合「私人基金」定義,其符合規定的交易收益(包括德林大廈的租金收入及處置增值收益),可直接享受利得稅豁免。這是該項目最核心的確定性稅務優勢,而非待落地政策。

3、數字資產托管/交易:無額外稅種

香港目前未對數字資產設立專項稅種,代幣的托管、交易、結算環節,僅按傳統金融業務計徵利得稅,無增值稅/消費稅等,且截至 2024 年底,香港銀行體系托管數字資產已超 140 億港元,相關托管服務費僅按常規營業收入繳利得稅。

(四)項目潛在稅務風險與注意事項

跨境投資者的稅務信息申報風險。香港正推進加密資產報告框架(CARF),計劃 2027 年收集數字資產交易信息、2028 年與合作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。跨境投資者持有該項目代幣,其交易信息將被香港稅務局報送至居民國稅務機關,需關注居民國的全球徵稅規則(如美國、歐盟等),避免雙重徵稅。

交易性質的稅務判定風險。香港稅務局對「資本增值/營業利潤」的判定無明確量化標準,核心依據交易頻率、持有目的、交易模式。若投資者頻繁買賣代幣,可能被稅務局認定為「經營性交易」,需補繳利得稅,建議留存交易記錄證明持有目的為長期投資。

內地投資者的跨境稅務風險。內地對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嚴格監管,若內地投資者參與該項目,需關注:

內地與香港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:香港基金繳納利得稅後,內地投資者可憑完稅證明抵扣內地企業所得稅/個人所得稅;

內地資本項目管制:內地投資者參與境外代幣交易,需符合外匯管理規定,否則可能面臨外匯違規風險,稅務申報需同步完成跨境投資信息報備。

稅收優惠適用條件的合規風險。統一基金免稅制度及附帶權益稅務寬免均有嚴格的實質活動要求(如本地全職員工數量、本地營運開支等)。項目運營方需確保 LPF 基金及 GP 持續滿足相關合規條件,否則可能喪失稅收優惠資格,導致稅負回升。

三、穿透底層、實質課稅;諸多優勢、注意合規

德林大廈地產 RWA 項目的稅務處理以「穿透底層、實質課稅」為核心,代幣化本身未增加額外稅種,反而依托香港的低稅負環境(無資本利得稅、遺產稅)和數字資產/RWA 專項優惠(印花稅豁免、LPF 基金利得稅豁免),實現了整體稅負的顯著優化。

項目的稅務優勢核心體現在代幣交易無印花稅、投資者長期收益免稅、基金層面有確定的利得稅豁免,這是香港吸引全球 RWA 項目落地的重要競爭力;而潛在風險主要集中在跨境信息申報、交易性質判定、稅收優惠合規條件三個方面,各參與方需結合香港稅務規則做好合規規劃。

同時,該項目也為後續香港地產 RWA 項目確立了稅務範本:通過 LPF/SPV 基金架構承接底層資產,既實現風險隔離,又能享受香港基金相關稅收優惠(自 2025/26 課稅年度起已明確適用),代幣化僅作為權益流轉的技術手段,不改變底層資產的稅務屬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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